两在专业协会携手,谋重疾险领域首次合作
昨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两大专业协会在京签署了合作协议,以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为开端,在人身保险领域展开了首次合作。
就是同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成立健康险专家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重疾险疾病定义专家工作会议。就在前一天,《健康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表示,此次保险界与医学界全面合作平台的搭建,将可以实现在健康保险的各个领域的作为,丰富完善我国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据了解,我国从1995年开始推出重疾险,目前共有37家保险公司销售健康险产品,健康险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中占11%,其中重疾险保费收入380亿元,报备的重疾险条款就高达800个,已成为寿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不过,有关专家表示,重疾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对疾病定义的分歧。由于该险种的保障责任是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需对疾病症状和严重程度进行描述,并对给付条件进行限定。但是目前的现状却是,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同一疾病名称和内容却不尽相同,也因此带给消费者困惑,造成各种纠纷。
此外,由于临床医学的飞速发展,许多诊疗技术已有了大幅提高和升级,而目前重疾险对于部分疾病定义的诊断依据和治疗方法,已与其不相适应,一些疾病也不再属于重疾的范畴。
王宪章表示,"如何在技术层面规范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既可以防止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又能更好地释放保险需求,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四月份,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建成立重大疾病保险疾病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下称"重疾标准办"),开始着手进行重疾险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完成了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征求意见稿,将从统一疾病定义、划定必保疾病、理清疾病亚型、放宽诊疗限制四方面对"重疾险"做出规范。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杨镜则表示,此次与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制定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将在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谋求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规范的重疾险疾病定义。据了解,目前只有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完成了重疾险行业定义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