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8-11-17 10:21:45
作者:邓瑜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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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保监局、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保险市场秩序,切实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同时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江苏天安保险公司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动车保险“见费出单”制度,届时包括直接业务、中介业务、招投标业务、大宗业务等在内的各渠道的商业车险、交强险都将在江苏省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管理下实现“见费出单”。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江苏天安保险公司从10月初就成立了由业管部、资金结算中心、计财部组成的车险“见费出单”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一是11月20日以前完成系统改造,如期实现核心业务系统与结算银行的系统对接;二是完善新的业务流程及制度建设;三是根据新的操作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修改相关合作协议;四是及时做好人员培训宣导工作;五是抓紧清理应收保费,尤其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应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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