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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等6股东退出阳光财险
发布时间:2008-03-25 07:09:01   作者:王雪瑾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雪瑾)昨天,中国保监会批准中石化、南航等6家阳光财险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至此,阳光保险集团持有阳光财险95.45%股权。

  保监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各自所持有的阳光财险2亿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阳光财险公司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保险此前曾提出,将用10年至15年的时间打造国内优秀的金融保险集团。阳光保险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说,从现在情况看,战略推行的速度在提前、在加快。预计今年年底,阳光保险总资产将突破260亿元。

  上周,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这标志着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并正式成为国内七家保险集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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