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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获批募集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债
发布时间:2008-02-15 06:57:24   作者:王文帅 毛晓梅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王文帅 毛晓梅)中国保监会14日说,已于日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募集10年期次级债,募集规模不超过100亿元。

  根据保监会批复,中国人保本次募集的债务为“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工作将在收到批文之日起1年内完成。这是继2003年实现H股上市之后、中国人保的又一次融资举动,所募集资金预计将主要用于做大寿险板块、实现综合经营突破等用途。

  此前来自人保集团2008年工作会议的消息显示,中国人保将在今年启动A股上市的准备工作,大力推进寿险业务发展,并将通过重组、收购等方式实质性介入银行、证券等非保险金融领域。

  人保集团总裁吴焰表示,中国人保在寿险领域的“短板”效应仍然明显,而寿险业务的超常规发展可能导致出现暂时的财务困难;与此同时,实质性进入非保险金融领域也需要投入大量资本,这些都对资本金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

  2004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旨在有效缓解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的资本金压力,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已有多家保险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扩充资本金,为企业未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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