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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人寿委托股票投资方案获保监会批复
发布时间:2007-10-08 06:49:15   作者:中国保监会  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保监资金〔2007〕1208号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的请示》(正保发〔2007〕8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委托股票投资的方案。传统及分红保险类资金投资股票比例不超过该类资产上年末余额的5%;万能寿险产品投资股票比例不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50%;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股票比例不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80%。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股票投资和风险管理的规定,坚持长期稳健的投资理念,切实履行委托人的职责,不得直接从事股票投资,督促受托人谨慎尽职、规范运作,防范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

  此复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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