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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业务开拓不能仅靠股东关系
发布时间:2008-05-13 07:34:22   作者:卢晓平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险中介公司要更好发展下去,业务开展不能仅仅靠股东业务和社会关系,而要加强专业化制度建立,推进专业化人才发展的有序道路。

  中国保监会陈文辉主席助理日前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的中介工作委员会换届暨首届中国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资格授予大会上表示,中国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制度是推进保险中介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机制,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并逐步探索在业务管理、行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两师”的专家作用。

  他强调,在英国保险市场上,财产险的经纪保费收入超过该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0%。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行业不能仅仅依靠股东业务,或者通过社会关系争取业务,要注重专业化,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快速发展,形成了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保险营销等多种渠道共同发展的格局,保险中介发展成为保险市场销售和服务主渠道,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专业保险中介更是市场中的亮点。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思路,走专业化道路,信守诚信规范经营理念。

  陈文辉向首批获得中国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资格的98位业界人士表示祝贺。他指出,发展首批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标志着我国保险中介业向专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专业化是保险中介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专业保险中介都应当成为各自业务领域的专家。

  在成熟的国外保险市场上,保险经纪协会或者公估学会都建立有相关的专业资质管理体系,成为提升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业的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机制和载体。我国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业虽处于起步阶段,但走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是必由之路。在中国保监会的支持和推动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外保险经纪业和公估业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经验和做法,从2006年开始启动建立中国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制度。

  经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考核与专业能力评估进行综合审查和社会公示后,首批发展了50名中国保险经纪师和48名中国保险公估师。中国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制度是对我国法定的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制度的重要补充。

  他指出,当前我国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在整个保险市场分工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在全国总保费收入中的比重仅为2.37%,保险公估评估估损金额在当年保险业支付赔款和给付中的比重约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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