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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三部委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用意何在?
发布时间:2008-05-12 12:50:49   作者:刘社堂  来源:中国保险报 
  2008年4月15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文中简称“三部委《通知》”),对各地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了基本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校园风险管理机制。

  三部委《通知》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文件,在“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推出的又一学生“民生工程”;是落实“国十条”精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广大在校学生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意义

  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体育活动受伤、学生危险行为(爬树/楼、“特技”)、学生打架、学生逃学后受伤、校外被流氓欺负、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上学/放学、返校/离校期间(如交通事故)、放学后滞留学校、节假日自行到校期间发生意外、校园设施安全事故、教师体罚、违反职业道德、学生自杀、自伤、学校接送车发生交通事故、饮食中毒、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日趋严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 (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春游、夏令营等),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推行校方责任保险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即实现了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公益互助的统一。

   三部委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三部委《通知》明确了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保险责任、赔偿项目、经费保障和责任限额等5方面原则。其中,要求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所需费用,由公用经费支出,每年每个学生不超过5元。三部委《通知》还对教育行政、财政、保险监管、保险公司和学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提出了基本要求。

   校方责任保险的有益尝试

  2007年11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局在直属的15所中小学、幼儿园启动了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每个学生每年5元,2007年度由市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专项列支,总额约8.2万元的保险费为1.6万余名中小学生(含幼儿)铸起一道安全屏障。15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6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累计赔偿限额无上限。

  据不完全统计,参保以来,学校发生的30多起因学生体育活动受伤、学生爬楼、逞能“表现特技”、意外群体受伤、校园设施安全事故、以及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饮食中毒等学校过失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均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了赔偿。校方责任险在很大程度上解除或减轻了因学校处理此类问题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因有保险机构的联系协调、整合了风险管理资源,提供了防范技术服务,推广了安全管理成果,实现了信息共享,为进一步搞好校园风险管理提供了有益帮助。
  校方责任保险与学生平安险的比较

  一、两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保险标的不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依据法律,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学生平安保险的标的是学生本人的身体和生命。

  被保险人不同: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学校,是法人等,学生平安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适用原则不同:校方责任险适用“补偿原则”,一般为不定额赔偿责任,学生平安险适用于定额给付原则,赔偿金额是根据保单中规定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来计算给付的。

  赔偿依据不同:校方责任险只有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履行赔偿责任,学生平安险则不论事故起因,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功能不同:投保学生平安险并不能转嫁学校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叉投保的理赔处理。学生平安保险和学校校方责任险都投保的,理赔时有以下4种情况:保险责任二者均不属于,保险理赔不成立;保险责任仅属于学平险,或仅属于责任险,则分别按照各自所属险种的条款予以理赔。

  保险责任既归属于学生平安保险,也归属于校方责任险的,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或者残疾,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互不冲突,两者均按各自的理赔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适用于给付原则;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意外医疗费用,适用于补偿原则,客户可以先到承保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者承保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第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理赔分割单,客户拿着理赔分割单到下一家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保险毕竟以事后补偿为主,只有真正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才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关注和落实的着眼点。一位中学校长表示:“有了校方责任险,并不意味着学校放松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实现少索赔,力争零索赔。”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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