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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区域发展结构有待优化
发布时间:2008-02-13 06:23:14   作者:王文帅 毛晓梅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从保监会获悉,2007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的保险业务基本呈现6:2:2的比例,区域发展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统计显示,去年东部16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4341亿元,占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的62%,中部8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487亿元,占全国的21%;西部12省市原保险保费收入1192亿元,占全国的17%。

  从财产险业务来看,东中西部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占全国的63%、18%和19%;从人身险业务来看,三者所占比例分别为61%、22%和16%。(王文帅 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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