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6月27日宣布:今年下半年起,上海将率先在大型商场、超市、网吧、证券营业厅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试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上海成为国内率先尝试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城市,这也是继交强险之后,国内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尝试。
据悉,8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其保险基准费率仅不到商业险费率的一半,且根据消防守法状况、保险理赔情况实行浮动,费率最低可打三折,最多则将翻倍。上海保监局负责人表示:“2010年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将覆盖全市。”
两类企业须投保
所谓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目前,我国的公众责任保险完全是商业化运行,而公安部、中国保监会已确定在上海等6个省市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本次上海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
在试点阶段,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两类场所:一类是列入市区两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商场、市场、宾馆和饭店;一类是各类人员密集、社会涉及面广、火灾风险隐患大、灾后保障需求强的场所,主要是全市所有的旅店、浴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证券营业场所和敬老院。
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马弘表示,随着上海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的推进,保险业逐步介入社会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相关立法工作也在积极推动中。
人均保额不超过30万元
据介绍,在上海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行阶段,各试点保险公司应统一使用经报备的新版上海市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
各试点保险公司原有已生效的保单继续有效,保单到期后应使用新版条款、费率进行承保。
据悉,本次试点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将过去商业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额(最高理赔限额)增加。目前,国内的商业三责险人均保额多数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而本次试点的火灾公众责任险人均保额为30万元。
此外,为控制参保的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本次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还对保额进行了其他限制,比如单一场所的最高保额不超过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