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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太保太平 保监会专项检查交强险
发布时间:2008-04-11 06:45:08   作者:俞燕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交强险养高薪”的风波未息,一场以交强险等险种为重点的现场专项大检查,即将拉开帷幕。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08年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以交强险、商业车险和大型商业保险项目为重点险种做专项检查,以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本次由保监会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以交强险为重点业务,对2家产险公司统一组织开展全国性专项检查工作。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2家。

  本次检查,分为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对总公司的检查,主要以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经营数据真实性、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等内容为重点,同时针对各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利用“上下联动”检查的优势,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查找产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源,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对分支机构的检查,主要以2007年的业务为主,必要时可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重点检查交强险、商业车险和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等三类险种。

  对于颇受外界关注的交强险,《通知》要求,检查涉及8个内容,包括单证(特别是定额保单)及标志管理、承保管理、理赔管理、信息系统管控、财务核算费用分摊、准备金评估情况资金管理、手续费支付比例是否超过4%和是否有虚列费用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交强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和费用分摊的原则,真实、准确地核算交强险的经营损益、专属资产、专属负债,特别是对专属费用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亦是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

  对单独运用管理的交强险资金,《通知》要求,须重点检查是否在交强险资金账户和其他业务资金账户之间转移利益,对未单独运用的交强险资金,重点检查是否以实际可运用资金量的比例将投资收益在交强险和其他保险业务之间进行准确分摊。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分为准备、检查实施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通知》要求,要迅速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保监局在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中,争取检查一家、处理一家,以确保检查处罚的时效性和震慑力。

  此外,《通知》还要求,要做好去年对阳光产险和天安财险2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等案件的后续监管工作,要保持监管的连续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形成并保持治理整顿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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