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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利剑出鞘 23名问题高管受罚
发布时间:2008-01-24 07:41:59   作者:方会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下称“全保会”)召开在即。如何有效监管保险公司高管,仍将成为全保会上的重要议题。

  北京保监局1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该局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28家(次),对70家(次)保险机构采取各类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23名高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采取了警告、处罚、责令撤换等行政处罚。

  “保险公司高管违规中比较突出的,是数据不真实、作假,比如截留保费、保费不入账等。”1月23日,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与高管出问题相系的数据造假,将成为2008年监管工作的重点。

  目前北京共有营业性保险公司6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85家,兼业代理机构5280家。

  “我们研究制定了公司高管人员履职、监管和教育培训办法,将准入与履职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在追究公司责任同时,注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高管人员的责任。”刘峰说,2007年北京保监局开始探索实践针对保险公司高管从准入到履职过程到退出施行全过程监管,并出台了《保险公司在京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试行)》。

  “对个人高管档案的积累正在建立,如果一个高管在北京保险市场从业时间比较长的话,我们对他的信息就会丰富,这对于他今后的提拔使用也好或者我们对他进行再监管的时候,就会有一个翔实的依据来进行判断。”刘峰认为,建立高管档案所形成“标杆导向的约束作用非常大”。

  但刘也坦言,“高管人员责任追究的难点还是法制不够健全。《保险法》法中追究高管责任的条款,具体落实到某一个违规当中,难度还是很大。”他举了一个真实的监管案例称,“某公司的高管参与带有误导性质的产品说明会,但他并没有以负责人的名义出现,且其本身没有进行误导,但他对整个过程是完全清楚的,如果要定性追究他的责任很难。”

  北京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北京保险市场共实现保费收入498.1亿元,同比增长21%,规模全国排名位居第三,仅次于广东和江苏两省。其中,财险保费收入111.7亿,同比增长32.5%;寿险保费收入334.4亿,同比增长21.3%;健康险和意外险保费收入51.9亿,同比增长0.7%。从发展质量上看,财产险承保利润3.1亿元,寿险标准保费78.1亿元,同比增长36.7%。

  (本报记者孙轲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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