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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2家寿险公司结盟共拒“保险蟑螂”
江苏保险从业人员流动公约正式出炉
发布时间:2007-09-21 17:14:44   作者:记者 祖兆林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从起草到正式签约历时三个月,昨天,江苏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友邦、华泰等32家寿险分公司老总结盟,共同在《江苏省人身保险公司人员同业流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上签名,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正式出台遏制“保险蟑螂”的《自律公约》。
        时下把营销员称为保险公司的“香饽饽”实不为过,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尤其是寿险公司谁拥有一支“营销大军”谁就意味称雄业界“大佬”。而对于新公司获取代理人更是“头等大事”。营销员在养尊处优的土壤中孽生了一批“保险蟑螂”。
        “保险蟑螂”被业界称为“人口贩子”,能量很大,据寿险公司老总说,有一个“保险蟑螂”掌握一千多号营销员的资料,以跳槽为生,甚至是成建制的团队集体跳。人员的无序流动制约了新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2005年江苏寿险公司只有13家,到今年8月底,这个数字增加到32家(5家在筹)。预计今年江苏寿险公司将突破35家,加之产险公司将突破50家,剔除总部省级公司将超京、沪两地,而人才争夺战更显“火药味”。昨天,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在自律公约签约现场说,江苏寿险市场发展迅猛,保险人才队伍培养远远跟不上,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新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保险人才培训周期较长,普通业务员至少半年,专业人才2—4年,高管一般得8年。“国内保险市场尚处初级阶段,十分脆弱,共同呵护保险行业形象,要珍惜人才,让人才有序流动,为客户负责”,江苏友邦保险公司老总徐正广疾呼。
        江苏对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签订自律公约,不仅仅维护江苏保险市场,也是为全国保险从业人员有序流动搭桥铺路,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在签约仪式上如是说。
        该自律公约共26条,既有对营销员的也有对高管人员的。该《自律公约》规定保险公司员工与另一家公司签约后不得诋毁原公司,不得诱导客户转保,不得唆使暗示、游说原公司人员违约转司等。一家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向另一家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连续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人。
        《公约》要求保险公司依法用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对保险营销人员流动还要遵守“十项禁令”。凡通过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销售产品的营销员,不得同时为两家人身险公司代理业务;不得在与原公司办妥离司手续前参与转入公司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得泄露原公司涉及客户隐私的相关资料,特别对投连险等热销险种要求告知客户投资的风、险和费用扣除等义务,各公司也不得采取恶性增员行为。  
        《公约》建立了违约保证金制度和违约处理办法,各寿险公司将设立自律执行小组,并建立保证金制度,确定了违约处理办法。签约单位被确认有违反公约行为的,自律执行小组有权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最高可处罚30000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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