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熟人介绍的保险,千万别买;就算熟人介绍的,也得掂量掂量!”从事保险代理人职业已达10年之久的马先生这样告诉《市场报》记者。他坦陈:发展保险业务如今基本要依赖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这直接暴露了国内商业保险业目前诚信不足这一问题。业内专家表示:诚信问题是困扰保险业的一道难题,诚信问题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拦路虎”。
销售误导和理赔难
“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那里有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跟我说,他们银行销售最好的一款产品,叫做‘基金中的基金’,稳赚不赔,很多人购买后都赚了100%了!而且他们同时还附送我什么什么保险,我都被说糊涂了。想着好多人排大队买基金,这也不用排队,还那么高收益,真是天上掉馅饼了,所以就买了3万元。”刘奶奶告诉记者,直到数日后她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回访问卷和《投连险个人账户建立通知书》后,才明白自己购买的所谓“基金”,原来是一种名为投连险的保险。
“我现在要么认倒霉、拿半额赔偿,要么继续和保险公司理论,一分钱拿不到。早知道这么糟心,当初不如不投保!”赵先生皱着眉头对记者说,今年初自己投保的爱车被其他车辆追尾,结果爱车车身多处受损。赵先生当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该公司马上派查勘员赶到现场勘查,随后赵先生修理车辆一共花了1.8万余元。但几天后,当他拿着相关手续到该公司讨要赔偿时,竟得到工作人员“等等再说”的答复。后来,工作人员告诉赵先生:按照合同上的明确规定,赵先生的车辆一旦发生意外将按照比例支付,而不是全额赔偿,赵先生只能拿到一半的赔偿费。赵先生生气地对记者说:“我现在就是弄不明白,我怎么就成了按比例赔偿了呢?他们制定的合同谁能看得懂!当初可是他们的业务员给推荐的啊,我被坑惨了!”
记者随机做了一个20人的小调查,保险业的诚信问题确实已成为一道难题。有受访人念出顺口溜:“投保容易、索赔难,收钱迅速、赔钱难”,更有部分受访人将保险直接定义为“保险就是让人上当的”、“保险跟传销差不多,连亲戚朋友都蒙”。其中,绝大多数受访者都遭到一些保险人员穷追猛打式地“拉保险”,很多人都对自己的个人资料泄漏到保险代理人之处感到郁闷。
缺乏诚信激励和保护
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集中反映了保险业诚信缺失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周桦讲师对《市场报》表示:保险业当前发展比较急功近利,确实存在着诚信不足现象。尤其是银行代销保单,双方在追求利润方面考虑过多。我国保险业目前过于侧重对“量”的追求,这就造成了保险和基金、储蓄抢市场,却忽视了对保险的保障、风险处理这些核心功能的开发与追求。
专家表示:具体表现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和投保人诚信3个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制定一些“天书式”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出险赔款程序过于烦琐,许多索赔人经过多次反复还难以从保险公司领到应得的保险金,使得投保人大为不满。有的不按合同约定,找出种种理由惜赔、拖赔、欠赔,甚至无理由拒赔;一些保险中介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在开展业务时,严重误导甚至欺骗投保人,故意隐瞒合同的重要信息,不充分说明“除外责任”,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些投保人伪造与事故有关的证明、证据,甚至人为制造保险事故,以骗取高额保险金。
事实上,国内已有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制度进行了新的探索。2004年,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分别在云南和重庆成立了两家保险代理公司,个人业务营销员全部被剥离,成为代理公司的专业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不仅有固定底薪,还和保险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保障。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保监会正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协商,考虑将全国150多万保险代理人纳入《劳动法》调整的范围,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
“诚信,是保险市场的生命。”对于投保人来说,买保险就是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故事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而真正维系双方的是诚信。“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顾客心理安全需求等问题。而目前我国保险业已出现诚信危机,这将直接制约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甚至动摇保险业的根基,加强诚信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不少专家还指出,现实中人们感到社会缺少诚信,并不是诚信内容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而是缺少对诚信行为的激励和保护。为此他们倡议:把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契机,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加强保险诚信法制建设,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保险诚信管理制度,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条件;改革保险公司营销体制,为保险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注入活力。同时,还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诚信考评工作,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新兴保险市场迅速成长
2006年,中国保险业共为9.8亿人次提供保障金额达90多万亿元的意外风险保障,为5.2亿人次提供保障金额达12多万亿元的健康保险保障,为270多万家企业提供保障金额达23.8万亿元的责任保险保障……这些庞大数字的背后是一个新兴保险市场迅速成长的缩影。
在发达国家,保险已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新中国保险事业一度进入长达20年的停顿期。直到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保险业全面恢复以后,才真正步入蓬勃发展的轨道。
保监会:
1至8月116家保险中介机构退出
笔者近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 2007年1至8月,有116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市场退出。
据悉,2007年1至8月,全国有98家保险代理机构、8家保险经纪机构、10家保险公估机构停止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退出保险中介市场。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依法对这些机构办理了许可证注销手续。
相关调查
保险代理人吐苦水:
尴尬处境谁能知?
推销保险令人不胜其扰、索赔时能拖就拖,更有甚者夸大其词、为推销成功不惜误导投保人,不少人将保险业面临诚信问题归咎于保险代理人。但保险代理人也是满肚苦水,“我们不是公司的雇员,没有底薪,收入完全靠提成,无权享受公司和社保的福利,没有学习和提升机会。”代理人李女士这样对《市场报》记者说。业内专家表示:保险代理人的执业困境,使得保险代理人素质参差不齐、流失率高,并直接导致了保险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保证,而这显然有悖于保险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高激励低保障
据了解:现行的保险代理人用工模式起源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落户上海所实行的方法。当时该公司带来了寿险营销个人代理制,核心就是鼓励所有代理人对陌生人做“扫街式销售”,采取低保障、高激励的人才机制,同时制定严格的淘汰机制。由于成本低、效果明显,“友邦模式”引发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在极短的时间带动了我国寿险业超常规发展,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利益。
在这种模式的指导下,保险代理人成为了一群面临苛刻用工制度的低保障人群。记者了解到,各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的基本法则为:新人如果在半年或者9个月内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可转为正式业务员,否则出局。成为正式业务员之后,如果业绩持续达到一定的标准,可逐渐升级。但不管升到什么职位,只要有连续一段时间未能出单,便会出局,且不能享受一分钱的续保佣金。而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业绩不达标,还会降级。同时,保险公司不为代理人购买社会保险。不管代理人工作多少年,一旦离开,得不到一分钱补偿。
代理人呼唤执业保护
一位保险代理人告诉记者:“我们的报酬只有佣金和提成,既然个人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所以不少人就乱承诺,夸大其词,就是为了误导甚至欺骗客户,自己就有钱赚了。”业内专家指出:在现行体制下,代理人权益得不到行业和国家的保障,执业困境使得他们只注重业务数量增长,导致保险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而从长远来看,最终的受伤害者是整个中国保险业的前景以及社会的利益。未来中国保险代理人体制应该是职业化和专业化的,保险代理人应像律师、注册会计师一样获得尊重,他们同样需要执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