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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警惕保险“变”基金
发布时间:2007-08-28 07:49:13   作者:殷洁  来源: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殷洁)销售人员“偷换概念”把保险说成基金,成了投连险等新型产品热销后银保误导销售的新形式。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向记者介绍了今年上半年治理银保销售误导的情况,并透露保监局已查处了以基金名义披露投连险产品收益的一外资保险公司。

  61件银保销售误导投诉据北京保监局提供的数据,其上半年共接到61件银保渠道销售误导投诉,占整个寿险渠道误导销售投诉的34.9%。

  保监局寿险处处长陆玉华介绍,在接到的投诉案中,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新单须犹豫期内100%回访据了解,保监局已查处了以基金名义披露投连险账户信息的一外资保险公司。

  同时,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对新单在犹豫期结束前三天100%回访。

  同时,在投保过程中,业务人员须出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强调投连险回报的不确定性,以及“您所缴纳的保险费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银保销售误导投诉案主要表现

  一,介绍保险产品时,只讲收益,忽略万能险、投连险的费用扣除等;二,夸大产品的分红水平预测较高的产品收益,或利用保险公司整体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测算分红水平。

  三,销售过程中没有说明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比如,一些销售人员以“存款送保险”、“买基金送保险”为名销售,或直接将保险产品介绍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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