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保险行业
个人所得税与营业税政策宣讲
专题研修班
为了帮助各保险企业相关人员依法纳税和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做好营业税的缴纳工作,应对新的征纳情况,中国保险报联合长春税务学院干部培训中心,定于近期组织举办保险行业“个人业所得税与营业税政策宣讲专题研修班”。
现将本次宣讲活动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内容
(一)保险业营业税政策专题
1.计税营业额的确定
2.应纳税额的计算
3.减免税规定
4.纳税期限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申报纳税
(二)个人所得税政策专题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及筹划
3.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5.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6.全年一次性奖金、股票期权等个人所得税主要政策
二、师 资
本次宣讲内容由长春税务学院干部培训中心有关专家全程讲解。
三、参加对象
各级保险系统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处(部)长、业务骨干等。
四、地点及时间
第一期: 上 海
时 间:2008年4月11日至 4月14日,4月11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 深 圳
时 间:2008年4月18日至 4月21日,4月18日全天报到,
以上各期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7日,具体报道地点另行通知。
五、学习费用
学习费:1600元/人;食宿费:200元/人/天;会议报到时交付。
六、报名办法
1. 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加学习人员名单,通过电话、传真发回,各组团参加单位(确定专人领队)请尽快预报人数,以便早作安排。
2.会务组
报名电话:010-63385527 63385537
传 真:010-63385507 63385517
联 系 人: 王 娟 张 伟
电子信箱:zw8772@163.com (接受有关文本资料提交,敬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姓名及题目)
附:报名回执表
中国保险报社 长春税务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个税 营业税 宣讲 通知
附:
保险行业个人所得税与营业说政策宣讲专题研修班
报 名 回 执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
单位名称
|
|
|
地 址
|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
传真
|
|
|
电话(区号)
|
|
手机
|
|
|
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单 位
|
期 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关心的问题或需要解答的问题: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