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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责令给工人上意外保险
发布时间:2006-10-11 09:03   作者:  来源:每日新报

  日前,市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拆除活动的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为了保证这一措施的实施,市建委提出,凡不给一线操作人员办理投保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并将此纳入安全监督和施工安全条件的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了减少或不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业协会日前组织保险公司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现象拍摄下来,根据现场安全生产要求和施工安全常识编辑成100道简便易记的习题,以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普及教育。目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及外地进津企业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一线操作工人均以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了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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