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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险”保费政府出资
发布时间:2006-09-22 22:44   作者:  来源:

  近日,根据福建省政府授权,该省民政厅与省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福建省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由后者独家承办农业保险试点及相关业务拓展工作,为当地农户农村住房承担风险保障。

  人保财险对农村住房保险等涉农保险采取“低保额、低费率、保成本,不断扩大承保面”做法,按“盈亏平衡”原则加强风险管控,优先考虑社会效益。同时,将开办渔船保险、渔劳工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

  笔者以为,大力开展农业保险,使之成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而农业保险由政府统一出资,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保险人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政府为农民解忧办实事。

  对于农业风险和农民损失,以往主要靠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解决。然而,政府财政资金有限,社会救济渠道不确定,二者总是“救急不救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国外成熟经验及国内一些地区实践表明,政府积极参与发展农业保险,当是以市场化的手段,以保险的方式来规避风险、补偿损失。随着保险进入农业、农村与农户,带动农村金融业发展,必然促进一部分投资资金回流农村,因此,政府出资“农房险”保费实为行之有效的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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