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近日宣布,本次会议期间,代表团和代表共提出506件议案,大会主席团已全部交付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据介绍,506件议案中,法律案500件,监督工作方面议案6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5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501件。有2052位代表领衔或参加附议。议案的具体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经过初步分析,本次会议秘书处认为,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前期工作更为扎实,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分析论证比较充分,议案质量有明显提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这些代表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156件,法律委员会审议13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74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63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41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27件,外事委员会审议3件,华侨委员会审议3件,民族委员会审议2件。上述议案经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依法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另据了解,截至3月13日中午,大会秘书处已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418件。会后,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