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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保监局局长齐少军:加强自主创新 大力推进重要业务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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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9-19 08:15:33
作者: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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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以来,保监会党委创新了保险功能理论、保险监管理论和保险发展理论,全面部署了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战略任务。黑龙江保监局认真贯彻保监会党委的重要部署,在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的同时,坚持加强自主创新,大力推进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险业务试点,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近五年来,黑龙江保监局围绕影响地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形成了40多篇重要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成果为开展重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国家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业保险是落实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保监局于2002年和2003年两次进行了农业保险专题调研,就全省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提出了政策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2003年黑龙江农垦总局提出申请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后,保监局具体指导和参与了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可行性论证、申报、筹建和开业等工作,就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内部控制、业务管理和分支机构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新地探索和研究。2006年保监局协调省政府多个部门联合调研制订了全省扩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省政府已经确定了垦区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目录和补贴保费比例,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与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签订了合作协议,联手在全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保监局还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三农”业务,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三是大力推进企业年金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04年以来保监局向省政府建议鼓励保险企业全面参与企业年金改革试点,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等五局一厅联合下发了落实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并为保险公司开办企业年金争取便利条件和优惠政策。保险公司已受省内28家大中型企业委托,办理了标准的企业年金业务1319万元。此外,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保监局研究下发了有关实施意见,积极引入专业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等。
四是大力推进责任保险,辅助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保监局向省政府上报了发展责任保险工作建议,制定了推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模式。如与省公安厅消防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互动机制,以4个地市为试点联合推进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推进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 2118万元。与省委政研室、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等部门对实施煤矿雇主责任强制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准备试点后全面推行。目前部分财险公司以鸡西、双鸭山等地区为试点,积极推行煤矿雇主责任保险,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1549万元。保监局还与财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完善交强险制度,加快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和交通信息平台等。
五是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监局于2005年调查掌握了县域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下发了加快县域保险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县域保险发展;并向省政府上报了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2006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指出,“积极推进县域保险业发展,扩大农业相互制保险试点范围”,省委决定此项工作由黑龙江保监局牵头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县域保险发展工作得以进一步推进。如2006年中国人寿在68个县(市)拓展了人身保险业务,506个乡镇营销服务部实现首年期缴保费收入1.84亿元;2007年上半年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垦区外16个县(市)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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