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7-08-28 12:37:26
作者:安徽保监局长 李迎春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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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以来,安徽保险业保持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2002至2006年,保费规模年均增长24.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个多百分点;今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8.6%。形势发展表明,安徽“保险列车”已驶入发展快车道,而自主创新,是推动“列车”又好又快运行的强劲动力。
一、理念创新,实现“三个结合”
一是行业特性与安徽省情相结合。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比70%,县域GDP占比50%,安徽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村这一主战场。根据这一特定省情,我们在2002年和2006年分别启动了县域保险发展战略和“三农”保险发展战略,实现了县域和农村保险业务的高速发展,使其成为拉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引擎。
二是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始终紧抓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切实履行好引领行业发展的职责,积极争取各方面对保险业的支持。2002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下发《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的通知》和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安徽保监局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文24份,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保险工作共作出批示29次,保险业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是自身发展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提升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目前,安徽保监局作为成员单位共参加省内各类领导小组12个,2004-2006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对安徽保监局进行通报表彰,2006年安徽保监局负责人当选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二、监管创新,实施“三个联动”
一是专职监管与分类监管联动。制订并完善《专职监管制度实施办法》,对各市场主体实施“1对1”专职监管。同时,推行分类监管,建立严密的监管指标体系,根据监管指标评价结果,将全省各区域划分为“正常”、“关注”和“重点监管”三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在专职监管的基础上,指定专人对各类监管区域的全部市场主体实施监管,建立矩阵式监管体系。
二是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实行市场运行状况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分析例会制度,推进监管基础数据体系建设,健全非现场监管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各公司非现场监管责任人制度。根据非现场分析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相互促进。
三是外部监管与公司内控联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督促公司切实提高内控执行力。加强对保险公司内控建设的规范和指引,引导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公司防范风险的内在动力。建立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稽核部门的联动机制,制定保险业《稽核联动管理办法》,建立公司内控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制度框架。
三、发展创新,抓好“三个协调”
一是推动各市场主体协调发展。针对公司不同的发展状况,实施分类指导。对市场份额较大的公司,实施稳步发展模式;对组织机构比较完善、业务基础较好的公司,实施快速发展模式;对新成立及业务量较小的公司,实施扶持发展模式。
二是推动城乡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三农”保险发展,积极拓宽农村地区保险覆盖面。加快专业性农险公司建设步伐,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深入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合肥、芜湖、宿州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全面推进。建立多层次“三农”保险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健康保险业务发展迅速,2006年农村人身险保费收入达到18亿元(不含银邮业务),同比增长37%。
三是推动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引领全行业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配合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从2004年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861”行动计划保险服务体系,3年多来,累计承保“861”项目450多个,保险金额达5400亿元,在有力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也为行业发展有效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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