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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保监局局长王虎林:创新监管 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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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8-23 15:56:41
作者:四川保监局局长 王虎林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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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保监局自2000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业的飞速发展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身为监管者,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将很难对辖区保险市场实施有效监管,更谈不上引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如何创新监管,一直是我们孜孜求解的现实课题。
6年多来,我们围绕提高监管有效性开展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在引领发展方面,我们要求保险业树立大局意识,勇担社会责任,找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努力做到效益险种上规模,规模险种增效益,微利或者保本险种壮规模、壮声威,政策性险种扩影响;引导保险机构“转机制、强素质,抓管理、增效益,调结构、上规模,重诚信、创品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在加强监管方面,严格区分市场行为、企业行为、监管行为和违规行为,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实施“划线监管”,将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分别划以“红线”、“黄线”、“蓝线”和“绿线”标志,采取重罚、适当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于处罚等措施,规范保险机构行为;对新成立的保险机构实施“特别关注期检查”,督促其自成立之初就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结合辖区保险市场实际,开展打击保险中介“混乱代理”、规范银邮代理、禁止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严禁擅自降低保险费率的专项治理工作。
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我们探索建立检查与处罚相分离的行政执法新机制,跨部门成立了相互独立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领导小组、保险机构审批领导小组、行政处罚审查领导小组;成立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监管决策和处罚行为的科学、民主、公正、透明。
坚持不懈的创新,让我们的监管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06年,四川保费收入首年突破200亿元,达到240.17亿元,自2000年来翻了两番;西藏保费收入1.95亿元,增幅居全国第4。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信访量同比下降57.27%。成都市在去年11月中国保监会对25个大中城市寿险客户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前茅。
当前,四川保险业最大的实际就是保险业处于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最主要的矛盾就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同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的矛盾。监管创新要始终立足四川保险业发展实际,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切实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
首先,要创新监管理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保险业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群众生活的行业。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保险监管创新必须坚持以促进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完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转变行业增长方式,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其次,要创新监管手段。创新的理念必须通过实际的手段来实现。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创新监管手段上下功夫。积极开展保险机构合规经营、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关键业务环节的过程监管,探索由机构分类监管向由业务分类监管转型,逐步在行业内实现功能监管;改进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财务、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数据真实性,探索建立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注重通过日常报表、统计数据分析,对保险机构实施动态、实时监管。
第三,要整合监管资源。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仅仅只有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努力,降低行业运行风险。
第四,要加强自身建设。保险监管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干部自身素质。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保险监管创新,是一个恒久的课题。作为保险行业的守夜人,我们深知肩上承载着奠基中国现代保险业的重任。为此,我们将一如既往,上下求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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