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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局长孟龙:发展保险 为改革创新提供保障
发布时间:2007-08-23 15:54:53   作者:深圳保监局局长 孟龙  来源:中保网·中国保险报
        保险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创造美好生活,与风险和灾难抗争的漫长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保险是我们必须依赖的,同时也是我们可以信赖的,是可以真正解决现实问题的。保险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和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谐,有利于社会运行的和谐,也有利与改革创新活动的和谐。
        和谐是一种平衡的状态,但这种平衡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否则社会就不能发展和进步。社会要发展、要进步,就必须不断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就是要不断地打破旧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从旧的和谐走向新的和谐。但是,在从旧平衡到新平衡的变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矛盾、问题与不和谐现象。也就是说,改革创新必然会遇到矛盾、困难和风险。
        深圳是靠改革创新起家的,改革创新是深圳人的命根子。任何一项改革,任何一项创新,始终会伴随着风险,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因此必须通过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化解风险,为创新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持。而保险作为分担危险的特殊行业,可以通过风险转移的方式,减轻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改革可能会失败,创新也可能会失败,但企业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可以在失败后得到补偿,那么企业创新的能力就会增强。
深圳地铁公司在地铁工程中,安排了周密的保险计划。正是由于有了保险保障,工程建设者们大胆开展技术革新,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新工艺,顺利解决了工程中遇到的一个个难题。
        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保险的各项功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通过保险获得了风险保障。2005年,保险业为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共计提供1812亿元风险保障,有力地保障了高新技术产业的稳定经营,这一点,对于创业投资的中小企业来讲,尤为重要。
        二是通过保险丰富了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块中,保险资金的参与十分活跃。另外,还有大量的保险资金通过投资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的方式间接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
        三是通过保险获得信用保证,促进了知识产权交易,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早在1999年深圳市首届高交会上,我们就引入了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契约责任保险,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加快了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对提高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量,促进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都说明了保险发展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和谐。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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