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我从上海赶回老家,与妻子的家人一起送走了我的老岳父。
我的老岳父有60多年党龄,他的青少年时代正逢国难当头,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他毅然投身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抗日救亡运动。这一正确的选择,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处理好老岳父的后事,我自个儿的父母就他们的身后事与我们子女交换了意见和想法。父母的愿望是,一旦他们辞世后,后事从简,不开追悼会,更不搞传统的丧葬仪式,只搞个家庭规模的追忆活动,不修坟墓,骨灰不作保留。
我的父母也都是老同志,老党员,我们做子女的非常尊重他们就处理身后事所提出的愿望。大家达成的一致意见是,真到了那一天,我们做子女的将把他们的骨灰化作一抔春泥,与他们工作生活了大半辈子的第二故乡的青山绿水永远相伴。
我的父母都信奉唯物主义,他们的为人处世,我们做子女的深以为然。他们对人生、工作、社会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观念,也是我们做子女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观念。他们对身后事所表达的愿望,我们做子女的并不感到突然和意外,我们理解、尊重并支持他们的选择,只要我们走在父母的后面,一定会满足他们的心愿。
人活在世上,晚辈对长辈的最好孝敬就是厚养。我的父母离休后由国家每月发放养老金,我们做子女的,传统的厚养其实谈不上,我们给予或者说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所做的,无非是尽量给予“精神的厚养”——平日里,逢年过节时,给父母多一些关心、交流和看望,同时以我们的言传身教,影响我们自己的子女对爷爷奶奶的敬重。
人都会老去,父母和我们一直认为,亲情的表达形式和实现方式,在晚辈对长辈方面,最重要的是厚养而不是厚葬。更不可平日里薄养,身后再予以厚葬。
我的父母之所以如此选择他们的身后事,与思想觉悟无关。我们之所以尊重并承诺实现他们“回归自然”的选择,也不是为了赶时髦。
从我们做子女的角度,尊重并承诺实现对他们身后事的选择,也是履行对他们最后的“精神厚养”的实现形式。
其实,人死后,子女为长辈建墓立碑,每年清明前往祭拜,一般只是最多维持二十几年的事情。等到做子女的也老了,行动不便了,这样的野外祭拜活动就会越来越力不从心,直至最终放弃。
按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关系,代际间亲情维系的实现程度,要使孙子辈继续维持清明祭拜爷爷辈的墓地,事实上已呈小概率事件。随着家谱文化在上个世纪被彻底摧毁,随着市场经济带来的人员大流动的持续加剧,晚辈相对于长辈,其四海为家的异地流动直至异域安家的可能性一代高于一代。既然这个趋(态)势客观存在且不可逆转,延续祭拜之孝道,当可考虑以创新方式来加以代替,而不必非延续建墓立碑的方式不可。
想得更“唯物”一些,与其几十年后一座座孤坟无人问津,直至最终荒芜,不如在生前向子女立下“骨灰一次性回归大自然”的遗嘱——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入土为安”——哈哈,等我的那一天来临时,我一定作此选择。如是,利国、利己、利子女还利社会,至少为国家节省了宝贵的土地。
如是这般,或者当想通者越来越多时,人们何必为太湖边上豪华坟墓300万元一座而愤愤然;何必为呼唤政府提供“经济适用墓”劳心费神,哈哈,咱们每个人,对待自己的身后事,何不想得更明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