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上,贫富分化是必然,但贫富分居却是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才越来越突出的。从长远上看,贫富分区将会给城市发展埋下巨大隐患。贫民区大多处在偏远的郊区,进一步提高了贫民阶层及其后代进入主流社会的成本,有可能使贫困固化和世袭化,导致很多的社会问题。2005年底,迅速席卷全国众多城市的法国骚乱,导火索就发生在传统的贫民区,参与骚乱者也绝大多数是青少年。这个问题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研究的经典问题加以重视和研究。
要真正实现贫富混居,最难把握的就是一个“度”字。政府在繁华的城市中心地段建经适房和廉租房,当然是职责所在,但是,政府本身也有逐利性,尤其是在土地财政的驱使下。在一个街区内要建多少比率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也没有一个科学的标准,更没有一个法律的界定。而户型小、产权和使用权都受到严格限制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也只是权宜之计,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之道。去年11月29日,香港发生一起11岁女生跳楼事件,原因据称与住宅过挤有关。这位女生品学兼优,琴棋书画样样都好,就是为了房子的事不开心。她与保安员父亲和医院护工母亲及兄长住在一个约三十多平方米的公屋内,一直希望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但是最近政府的回复打破了她的梦想,理由是他们一家人均居住面积多于5.5平方米,不符合增加房屋面积的条件。
市场手段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贫富混居问题。一是改革现行的大规模改造城市模式,变“旧城改造”为“旧房改造”。允许居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自行改造房屋,包括通过居民联合、招商引资、由居民自己民主选择开发商等方式自行改造街区和房屋。二是应该允许各地“城中村”的存在,同样把房屋改造的权利还给城中村的居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民自力更生和对房屋自我更新换代,这样,不仅大量原居民这些“贫民”可以留下来,而且会吸引大量城市城市化进程中从农村、小城镇进入的城市新移民,降低他们的移民和进城成本。当前许多城市政府,将一个个“城中村”连根拔起的做法,自然而然就会把穷人全部 “驱逐”到远郊。那样的征地、拆迁和发展模式,得到了眼前的土地收益,留下了无穷的子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