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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挪用保费 保险人如数买单
发布时间:2006-09-09 11:21   作者:文锋  来源:中国保险报

1月10日,在三峡移民区——湖北恩施市巴东县城,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胡某向公司经理室坦白:近几年贪污挪用保险费10多万元。

  经巴东县公安机关侦察核实,胡某6年时间里共作案42起,涉案金额达3
 
0多万元。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挪用资金罪。

  7月18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胡某有期徒刑6年,全部赃款予以没收。

  赌博引发贪欲

  40多岁的胡某出生于湖北巴东县,中专文化。1997年1月,她因企业改制下岗进入某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工作。入司之后,工作努力,业务上手很快,并于1997年12月6日通过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获得了展业证书。

  从入司到出事,胡某已在这家保险公司工作了9年,称得上是该公司少有的几个“老资格”业务员之一,而且个人业绩很不错。入司的当月她就签下第一张保单,之后,基本上月月有业绩,年年考核合格,9年里她共向公司上交保单164件,收取保险费230744.51元,年均业绩达到25600多元。

  让人想不到的是,胡某在履行代理人职责的同时,贪念恶性膨胀。2000年1月8日,她在外出展业时,想起一位客户的两张保单应交续期保费了,于是主动上门收取。她凭熟人关系和以往的保费发票,向该客户收取续交保费2360元。这笔钱她没有马上上交公司,在随后的一次赌博中,把钱都输掉了。

  开头几天,她还有些不自在。可是过了几个月,她发现没人过问和追查这两笔保费的下落,她的胆量逐渐放大,分别在2000年10月、12月,利用手中的保费暂收收据,以投保为名,又收取一名客户现金共20000元,并私下给这位客户返还了几千元的利息。

  赃款挥霍一空

  胡某在被刑事拘留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她承认以打“白条”方式作案18起,涉案金额171113元(其中,以客户投保为名作案10起,金额156595元);利用公司收费暂收收据,以客户投保为名作案3起,涉案金额50000元;利用公司保费发票,以客户投保为名作案4起,涉案金额70000元;凭客户以往的保单和保费发票作案16起,收取客户续交保费金额37557元。从2000年1月8日到2006年1月7日,6年时间,胡某共作案42起,涉案金额达330080元。其中,仅2005年共作案28起,涉案金额高达172230元。

  司法机关在对胡某搜查追赃过程中,发现胡某家里没有一件值钱的财产,也没有任何存款。据胡某交待,除少量的赃款丢失外,赃款主要用于赌博和购买彩票,已全部挥霍一空。

  谁为“白条”买单

  6月6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胡某犯挪用资金罪。

  7月18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赃款312055元予以没收。

中国保险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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