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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费额度落定 提早续保者要补缴
发布时间:2006-09-10 15:08:29   作者:蒋敏华  来源:今日早报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保费额度终于尘埃落定。6月19日,保监会正式对外公布,普通家用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费为1050元。那么7月1日之后,新的车险保费究竟需要多少?昨天,不少读
 
者打进本报电话,希望了解今后的车险会发生哪些变化。

  保费比原先增加近千元

  平安保险杭州分公司的万先生告诉记者,由于7月1日以后投保,车主必须上交强险,净增保费1050元。不过,投保了交强险后,可适当降低商业三责险的保额。由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为6万元,因此商业三责险保额以减少10万元为宜。目前商业三责险的保费为,50万元保额的保费为1900元左右,30万元保额的保费为1600多元,20万元保额的保费为1300多元,10万元保额的保费为1100元左右,因此减少10万元商业三责险保额后,可相应省下两三百元。即便是受“限折令”的影响,车主完全可以把保费增幅控制在1000元以内。

  “增加了不到1000元,比预想中的要少得多。”昨天,不少车主向记者表示,他们一直担心,原本只要3000多元的保费过了7月1日之后会涨到5000多元,现在的结果尚能接受。

  提早续保者将补缴交强险

  此外,一大批提早续保车主将会遇上麻烦。此前杭州有很多车主,保单到期时间为7月1日之后,为了躲避交强险,赶在7月1日前提早办出生效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保单。记者昨天从杭州一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凡是保单生效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提早续保者,只要没有投保交强险,将被视作无效而必须重新投保。

  链接

  商业三责险和交强险可同时购买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 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这与消费者熟悉的“商业三责险”有着本质的不同。

  此次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6万元。由于目前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中以赔偿20万元以上的比较多,因此车主还必须通过商业三责险来转嫁风险。因此,尽管商业三责险并不是强制性的,专家建议最好还是保留。

  商业三责险未到期无需购买交强险

  根据规定,7月1日以后必须购买交强险。7月1日以后,如果已经购买了商业三责险,保单还没到期的,暂时不用购买交强险。以一张到今年7月18日到期的保单为例,7月1日以后该保单继续有效,但新保单(7月19日开始生效)必须购买交强险。

  二次投保时费率与违章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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