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7-06-07 08:05:28
作者:尚晓阳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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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日前通过了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要求。
按照截至6月1日的数据,在全球市值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中,中国人寿是通过404条款的最大市值的寿险公司,同时也是亚洲惟一通过404条款的保险公司。
日前,中国人寿向美国证监会提交2006年度财务报告。在报告中,针对美国萨班斯法案特别是第404条款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内控有效的评估报告。外部审计师针对上述评估工作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并对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这标志着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已经满足了中国财政部与美国证监会的要求。
404条款——“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要求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报告,还要求外部审计师对上述评估的准确性进行再评价。
404条款遵循工作往往需要公司付出相当大的成本。中国人寿财务部负责人透露,2006年有超过4000万元的审计、顾问费用与这项工作有关。除此之外,公司在人力、物力的投入上也不小,全系统超过3000名员工直接、间接参与了相关工作。据了解,第二年相关费用会下降40%—60%。
中国人寿财务部总经理赵立军表示,今年是中国人寿404条款遵循工作转入日常化管理的第二年,公司将着重从强化导向、加强管理、注重时效和提升理念等方面着手,深入开展持续性合规达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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