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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得脑瘤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发布时间:2007-03-13 06:07   作者:单丹  来源:新浪网
         去年11月末,江城16岁女孩童童不幸得了脑瘤,经过治疗后,已经恢复健康。童童家人本想用保险金来还看病欠下的债,但保险公司以隐瞒病史为由拒绝理赔。3月1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16岁女孩不幸得脑瘤

  据童童的妈妈谷女士讲,去年11月中旬的一天早上,童童出现恶心、呕吐现象。她没在意,以为孩子是吃了不卫生的东西。可后来孩子的呕吐越来越严重,一天呕吐四五次,吃药也不管用。谷女士害怕了,第二天她领着女儿到医院去检查。检查的结果让谷女士非常震惊,女儿得了脑瘤。听到这个消息后,谷女士和爱人顿时感觉天塌下来了,女儿才16岁啊,怎么办啊?最后,他们决定听取医生的意见,到北京去做手术,把脑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在北京天坛医院,经诊断,童童得了血管母细胞瘤,是1年半前出现的并发症。由于前去看病的人特别多,谷女士他们排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做上手术。因为是良性,手术非常顺利。孩子的命保住了,可谷女士家却欠下了外债,各项费用花掉六七万元。而且,谷女士还因长时间没有上班,也丢掉了工作。

  谷女士说,去年8月,童童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她和其他同学一样花了50元钱,在某保险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投保学生平安险。看完病后,谷女士核算后发现,女儿可以得到2万多元的保险金。但谷女士来到该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这家公司理赔部医疗理赔负责人意见:根据病历记载,投保前存在既往病症,所以不属于保险责任,应予以拒赔处理。

  律师认为应得到理赔

  谷女士说,她并没有故意隐瞒孩子的病史。童童在1年半前确实出现过呕吐、头痛的现象。但当时孩子处于初二升初三阶段,学习非常繁忙。并且当时的情况也不严重,吃了药就好了。她就没太在意,以为孩子是学习压力太大了。根本不知道那时候已经出现并发症了,如果知道她马上就会给孩子看病了,这么人命关天的事是不会拖到犯病了再去治疗的。

  吉林市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赫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被保险人确实应该在投保险前将自己的病史如实告诉保险公司。而童童的家长不存在故意隐瞒病史,所以应该得到理赔。并且,谷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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